考研调剂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7-10-17 14:59 来源:研导师 作者:研导师教育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艺术学及艺术硕士、中医学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中医学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9.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10.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须提前公布,同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