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对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2021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有疑问,文加考研学姐对这个问题很有研究,为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分析,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在考研复习、考研辅导等等考研相关方面还有疑问,欢迎添加文加考研学姐微信kaoyan303免费咨询,现在就让我们来解答下大家的疑惑吧。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2021考研推免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2021年我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全国重点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 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3. 英语达到国家六级水平(425分以上)或四级480分以上;
4. 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 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6. 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 (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填写申请表 。
(二)提交电子扫描件材料 (合并在一份PDF文件内,容量不超过10M,统一命名格式为:推免生申请+学校+姓名),发送至:yjs@mail.sim.ac.cn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由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盖章有效。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盖章有效。
3.个人简历。
4. 身份证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6. 《政审表》(详见附件)。
7. 体检结果(电子版可暂不提交,面试通过后提交纸质版)。
申请者应在2020年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特别说明:
1)网报时“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可暂不填导师,研究方向可任选一个。
2)请各位同学同时准备好上述资料纸质版,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提交。
(三)考核和体检
1.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将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通过email方式通知考生。
2. 我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考核。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 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由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校医院也可以),体检内容必须包含血常规,ALT(肝功能)指标,血压,心电图,X光测试,辨色和视力等这几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拟录取
1.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的录取资格。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数据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无法进行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865号5号楼708室
邮编:20005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2528319
E-mail:yjs@mail.sim.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