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0-06-17 15:48 来源:研导师 文加考研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要求,结合哲学社会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等工作。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研究生复试工作全过程监督。

  1.哲学学科复试: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方向为第一组,复试小组中专家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秘书 1 名。

  ②外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为第二组,复试小组中专家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秘书 1 名。

  2.社会学学科复试:

  复试小组中专家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秘书 1 名。

  3.社会工作学科复试:

  复试小组中专家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 1 名,副组长 1 名,秘书 1 名。
  二、复试分数线调整

  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 单科(满分> 招生计划  
=100 分) 100 分)  
           
               
1 010100 哲学 330↑ 55↑ 100→ 13  
               
2 030300 社会学 370↑ 50→ 100↑ 10  
               
3 035200 社会工作 350→ 50→ 90→ 53  
               

  三、调剂政策

  哲学社会学院根据《兰州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调剂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调剂要求

  ①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B 类复试分数线”和“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哲学、社会学专业按照调整复试分数线执行。

  ②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③不受理同等学力和独立院校毕业的考生调剂申请。

  ④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报考社会学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社会工作专业领域。

  ⑤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2.学院受理调剂程序

  预调剂考生需填写 2020 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预调剂意向征集系统,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学院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系。

  四、复试要求和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哲学社会学院对不同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后,在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均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复试时间,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哲学社会学院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2.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 350

  3.报到事项:

  ①领取《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材料,同时递交报到所需证件。

  ②缴费

  ③查看笔试、面试分组安排及考场

  ④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4.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原件;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 A4 幅面复印)

  5.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6.“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9.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10.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11.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 4 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 6 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13.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 号)的通知精神, 2020 年哲学社会学院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费用

  复试的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收费标准,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30 元/门/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 20/ 人。复试报名费在报到时由学院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考生报到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

  (三)复试形式与程序

  哲学社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充分论证后确定现场复试形式,严格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确保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 3 小时,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时间:5 月 15 日下午 15:30-18:3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请在报到时查看。

  2.面试

  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面试占面试成绩的 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 20%。结合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时间:5 月 16 日全天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请在报到时查看。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5 月 16 日全天

  地点:与面试考场一致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五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到达考场,防止聚集,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不同区域候考。

  4.复试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

  笔试成绩,权重为复试总成绩的 30%

  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权重为复试总成绩的 70%

  5.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5 月 19 日前

  方式:学院在公告栏和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五、疫情期间现场复试安全要求

  1.哲学社会学院已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与兰州大学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协调,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

  2.根据兰州市和兰州大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好来校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学院将重点考虑考生过去 14 天的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等。

  3.请各位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提前 4 天将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健康码“绿码”等)发送至学院联系人,由学院统一向保卫处报备,办理复试考生进校手续,未经报备的考生一律不准进校。复试期间,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应在学院工作人员的统一协调下,分时、分批有序安排现场复试,并对考生的全部行程做好登记,以备后查。

  4.学院将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流程,结合学院场地空间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加强复试现场秩序管理,重点关注现场复试的安全性。按照《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和消毒操作规范,对复试场所及周围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全覆盖清洁消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5.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全程均须佩戴好口罩,各个环节均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如遇复试过程中出现疑似体征突发状况,体温过高(超过 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考生,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并及时上报哲学社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送医,做好疑似隔离防护应对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6.面试场所已提前准备医用口罩、额温枪、医用酒精、消毒洗手液等物资,做好消毒和通风,在待考区与考试区保证充足的人员间隔。学院将及时关注复试期间兰州市和兰州大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应急措施。

  六、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各占 50%比例计算得出。

  2.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哲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哲学社会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录取类别确定

  ①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②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③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4.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哲学社会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兰州大学研招办。

  经学校审批后,将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哲学社会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查询。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学院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的导师信息,开学后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研究生院。

  5.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文件要求,兰州大学拟定于 7 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工作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哲学社会学院采取“函调”等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3711

  信箱:zhexx @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 351 室

  邮编:73000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信箱:yzb@lzu.edu.cn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 338 室邮编:730000

  十、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哲学社会学院将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复试考试考核材料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学院将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2.哲学社会学院将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3.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哲学社会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对在复试工作中存在舞弊且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4.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哲学社会学院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哲学社会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学院任何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部分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哲学社会学院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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