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招生录取公示的特别提醒:
1、凡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如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将自动失去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2、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如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将自动失去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3、未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且列入我校拟录取公示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陆续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调剂生须按要求在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此名单不含单考、民族骨干计划、士兵等专项招生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另行公布。
5、此拟录名单还要通过体检,且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都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6、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反映。举报信箱:北智楼316室研招办门前意见箱,电话:010-68938990,电子邮箱:68932544@163.com。
7、破格复试、提前面试预接收的拟录取名单另行公布。
公示名单:
体育学院.xls 信息工程学院.xls 朝鲜语言文学系.xls 马克思主义学院.xls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xls 药学院.xls
音乐学院.xls 蒙古语言文学系.xls 维吾尔语言文学系.xls 美术学院.xls 舞蹈学院.xls 国际教育学院.xls
经济学院.xls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xls 外国语学院.xlsx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xls 理学院.xls藏学研究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