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时间:2017-11-16 22:32 来源:研导师 文加考研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研招办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由复试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实施办法和复试安排上报研招办备案,并对考生进行公布。
二、推免生复试工作流程
1.9月28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 推免资格初审:9月28日~10月17日,学院安排专人值班,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并下载申请推免信息,报给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时向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提醒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之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资格的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由学院留存: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②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③ 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 体检表(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校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在以下时间到校医院(屯溪路校区)进行体检:9月28日上午08:00~11:30;9月29日上午08:00~11:30。
校医院体检费标准:体检费每人60元(学生可在校医院前楼一楼大厅缴费后,领取体检表),每位考生须准备1张一寸照片。
校外推免考生复试前可在原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复试时将体检表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一同交至学院。学校不针对校外推免考生单独组织体检。
⑤ 加试费:80元整
4.办理拟录取手续
9月28日~10月20日,学院分批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各专业招收推免生复试结果汇总表》格式上报学校研招办。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提醒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需要考生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在10月25日之前上交学校研招办。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
5.录取公示
10月20日,全校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结束。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由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三、复试的组织实施
1. 复试形式
对所有推免生的复试统一采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进行。复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2. 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
①.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②.掌握专业知识情况;③.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④.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⑤.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⑥.英语水平等。
3.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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