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加考研从该校官网了解到,侯庆亮、虎凯代替考试案已经公布现将具体内容整理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查阅。如果大家在考研复习、考研报班以及考研上的任何疑问,欢迎添加文加考研学姐的微信kaoyan303,我们会很有耐心的解答大家的疑问。
代替他人和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均构成代替考试罪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间,被告人虎凯通过他人联系被告人侯庆亮,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上午,侯庆亮代替虎凯参加上述考试中的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虎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虎凯让被告人侯庆亮代替自己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侯庆亮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从轻情节,虎凯具有自首的从轻情节,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庆亮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虎凯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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