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
1.除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名额预计3个)外,其他专业不接受调剂。
2.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海洋事务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2)初试科目应与海洋事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考试科目一必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二必须为201英语(一),考试科目三必须为301数学(一)、302数学(二)或者303数学(三)。
(3)调入专业应属于理学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且与海洋事务专业相同或相近。
(4)对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和录取原则等均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6)优先从第一志愿报厦门大学的考生中调剂。
3.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专业调剂程序
(1)我院预计3月底开放调剂申请(具体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学院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在调剂系统上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6小时内在系统回复复试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按本实施细则“复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交材料。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6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选拔规则
我院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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