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要求
1.符合学校及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接收调入申请专业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且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计划数额时,可接收相关专业上线考生调入,参加调入专业复试,根据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名在招生指标范围内依次录取。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遴选原则
1.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其学科背景、初试成绩、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估排名,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其数量将根据接受调剂专业的调剂名额按照1:1.5左右的比率确定。
2.在同等条件下,与申请调剂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优先。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关于调剂的具体事宜,后期会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本院官网。
(四)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
所属学科 |
可调入专业 |
可接受调入人数 |
政治学 |
国际关系 |
1 |
国际政治 |
1 |
|
公共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2 |
公共经济管理 |
1 |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2 |
说明:在出现考生放弃所报考专业复试或出现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若该专业出现多余指标,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调入专业和人数,考生依照本细则前述程序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5696257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