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工作安排
(一)具体要求
1.国际贸易学和世界经济专业接受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或其他经济学类学术学位专业的调剂考生。
2.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
3. 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学院举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复试的内容和方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4.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5.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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