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印发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 2022年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预计调剂考生人数
数 学(070100)学科招生计划 25人,预计调剂 15 人;
统计学(071400)学科招生计划16人,预计调剂 1人。
(二)我院数学、统计学两学科第一志愿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门类:理学[07] |
英语一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分数(学术学位类) |
39 |
39 |
59 |
59 |
290 |
我院无破格复试。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复试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须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等公告。
2.考生可于3月23日前准备、并提前熟悉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见本复试办法附件2、附件3相关内容。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各学科通知,于考前进行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调试,做好复试准备。
6.开始远程网络复试。
7.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安排。学科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8.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
9.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提交方式。通过复试的考生按学科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
10.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按要求,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时间和地点(专家组地点)安排:
数学学科:
第一志愿考生:3月24日13:30开始,地点:博远楼805。
统计学学科:
第一志愿考生:3月26日8:30开始,地点:博远楼805。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以及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确认复试的考生。
(五)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学院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备用平台。具体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纪律要求等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
⒉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⒊ 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⑶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原要求笔试课程的相关内容,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⑷科研创新潜质。
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⑹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⑻实践操作环节考核,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⒋ 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⒌ 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流程
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2复试注意事项中有关内容。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80%。
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备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备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说明,并提交证明材料。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十)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代码前两位为07的考生,在符合考试科目要求前提下,可申请调剂我院数学(专业代码:070100)学科。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代码前两位为07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统计学(专业代码027000)的考生,在符合考试科目要求前提下,可申请调剂我院统计学(071400)学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数学、统计学前两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我校不接受第二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
(5)其它调剂基本条件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2.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学校和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各学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各学科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政审事项。
(6)各学科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通知其他考生复试结果(留存通知考生记录)。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各学科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
3.调剂考生遴选依据与程序
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遴选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
5.调剂信息发布
(1)学院确定并公布相应学科(专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结果等。
(2)学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咨询问题。
6.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办法,录取基本原则等执行本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
(十一)录取工作:
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拟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拟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拟录取。
各学科负责解释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名单、通过复试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可于复试前两日,通过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查询复试考生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两日内通过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查询复试结果。
(十三) 复试录取办法公布时间、方式:
2022年3月23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办法,同时通过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办法。
(十四)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722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1.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纪律要求.doc
附件2:4.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doc
附件3:5.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doc
附件4:4.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注意事项.doc
附件详见官网:http://sci.ncut.edu.cn/info/1043/3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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