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基本线
表1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 |
四科 总分 |
政治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哲学[01] |
310 |
50 |
80 |
80 |
经济学[02]、管理学[12]、 金融硕士[0251]、应用统计硕士[0252] |
350 |
55 |
75 |
80 |
法学[03]、社会工作[0352]、科学技术史[0712]、设计学[1305](数字媒体艺术方向) |
350 |
55 |
85 |
85 |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硕士[0551] |
370 |
60 |
90 |
90 |
理学([07],不含科学技术史[0712]) |
310 |
50 |
75 |
75 |
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工程([0852],不含照顾领域)、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风景园林[0953] |
320 |
50 |
75 |
80 |
工学照顾学科(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工程照顾领域(动力工程[085206]、航天工程[085233]) |
310 |
50 |
75 |
80 |
表2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会计硕士[1253] |
230 |
60 |
120 |
注: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复试基本线在全国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
表3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科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城市规划硕士[0853] |
310 |
40 |
40 |
80 |
80 |
其他学科 |
280 |
40 |
40 |
65 |
65 |
有关复试基本线的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在全国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4)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1,下载)。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2月26日 |
公布学校复试基本线 |
3月1日前 |
公布各院(系)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
3月8日~3月9日 |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
3月10日上午08:30~11:30 |
全校统一笔试 |
3月10日下午 ~3月13日 |
|
3月11日~3月30日 |
进行校内外调剂复试及录取,各学科报送拟录取库 |
4月1日~4月21日 |
校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省招办 |
6月 |
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
注:以上时间各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