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4法学综合一考试大纲
Ⅰ 考试性质
法学综合一考试是为我校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学生掌握大学本科阶段相关法学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考试难度以法学本科毕业生所达到的程度为标准,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综合功底。
Ⅱ 考试范围
法学综合一考试涵盖法理学、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经济法学,要求考生于上述四门学科中任选两门作答。
Ⅲ 考查目标
(1)掌握相关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相关法学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Ⅳ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法理学75分
民商法学75分
民事诉讼法学75分
经济法学75分
(考生任选两门学科作答,总分150分)
四、题型及分值
各学科题型及分值均相同,具体分布如下:
名词解释,5题,每题5分,合计25分
论述题,1题,每题25分,合计25分
案例及材料题,1题,每题25分,合计25分